1 | 郸城县艾乐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有机水溶肥、微生物肥建设项目 | 郸城县吴台镇南工业区88号 | 郸城县艾乐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2000万元,占用建设用地7667m2(11.5亩),新建生产车间1600m2、仓库1500m2、办公区600m2,年加工有机水溶肥600吨、微生物肥400吨。 | 1)废气: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机水溶肥和微生物肥生产中破碎、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NH3及臭气。 1粉尘 项目有机水溶肥生产中破碎、投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经破碎机和搅拌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NH3 项目有组织NH3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臭气,项目有机水溶肥和微生物肥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氨基酸和腐殖酸会产生一定量的异味,项目破碎机、搅拌罐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同时项目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加强生产设备及储运设施的密封性,可以有效降低厂区的臭气浓度。项目于生产车间四周设置50m防护距离. ②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反击锤式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等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罩、建筑隔声、定期维修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项目有组织粉尘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