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胡斯卡尔斯油脂(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吨植物油及制品项目拟环评注册公示
阿胡斯卡尔斯油脂(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注册,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
|
扩建年产10万吨植物油及制品项目
|
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东路550号
|
(1)废水: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水42091.21t/a,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水污染物浓度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长江,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3化学工业中其他排污单位标准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厂有效达标处理后对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脂肪酸、无组织脂肪酸、油脂、粉尘,有组织脂肪酸排放速率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无组织油脂和无组织粉尘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51587201
环评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913604758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30300 传真:0512-58323802
环保机构通讯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长江大厦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