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月1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285339 邮编:645154
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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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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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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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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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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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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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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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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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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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和信建材全产业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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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高县工业园区福溪功能区磨顶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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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和信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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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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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33333m2,拟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0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建设预拌砂浆;三期建设装配式预制件。本次环评范围为一期建设,其中环保投资346万元,占总投资1.1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搅拌站采用整体全封闭措施,修建2条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占地3000 m2,水泥筒仓200T/6个,粉煤灰筒仓200 T/2个。全封闭结构料仓位于厂区东北侧,占地面积约3500 m2。同时,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储运工程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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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二、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七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回用,冲洗废水沉淀循环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 废气:全封闭彩钢结构厂房,设置高压喷雾系统,输送带全封闭,搅拌楼顶和筒仓顶设布袋除尘器,进出口设炮雾机; (3)固废:修建危废暂存间,按照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 (4)噪声: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生产和车辆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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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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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复源石材有限公司沙河小溪采石场年产5万吨砂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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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革新村小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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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复源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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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复源石材有限公司沙河小溪采石场年产5万吨砂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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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面积0.0621平方公里,设2台切石机,生产台阶总数6个,年开采砂岩5万吨,使用液压挖掘机装车,重型自卸汽车运输,开采砂岩部分开采后直接售出,部分用于加工条石外售。加工区厂房封闭,彩钢顶棚,占地面积600m2,切割点150m2,设置一条生产线,龙门式锯石机一台,门式起重机(行车)一台,年生产条石4000吨。同时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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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二、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七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回用; (2) 废气:道路硬化,厂房封闭,湿法作业; (3)固废:按照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 (4)噪声: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生产和车辆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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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卓远石材加工厂年加工300立方米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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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革新村高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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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卓远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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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沙河镇卓远石材加工厂年加工300立方米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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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分为加工场、堆料场和三级沉淀池。生产场封闭,彩钢结构,地面硬化(除原料堆场),内设1台切割机,1台雕刻机,1台行车。同时配套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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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二、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七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沉淀回用; (2) 废气:道路硬化,厂房封闭,湿法作业; (3)固废:按照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 (4)噪声: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生产和车辆运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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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