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碧康环保能源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江苏碧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备案,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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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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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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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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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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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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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运行后生活污水432t/a,冷凝水1995t/a回灌至垃圾填埋场,经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废水浓度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3标准及《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表2一级标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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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62208555
环评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913604758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
环保机构联系电话:0512-58170530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环保机构通讯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