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6月5日我局拟对杭州联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联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 | 杭州联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联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现由于发展需要,拟建于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租用杭州联佳化纤有限公司所属的生产用房,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实施年产化纤布250万米、加弹丝24000吨、绣花布100万米;废塑料回收、储存5000吨新建项目 | 本项目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在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村委公示栏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了环评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或来信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弹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二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纳管排放,清洗废水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放,车间噪声经降噪隔声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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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