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承庆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张家港承庆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备案,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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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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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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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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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3500吨水泥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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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锦丰镇星火村1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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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废水240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废水浓度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干河。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不会对大气产生明显影响。另需从水泥料仓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间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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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06229186
环评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15724714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传真:0512-58919786
环保机构联系电话:0512-58170530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