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江西暖山文旅有限公司梦幻谷漂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6-7633820
通讯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3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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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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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暖山文旅有限公司梦幻谷漂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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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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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章庄乡章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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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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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暖山文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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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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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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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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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新建的梦幻谷漂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安福县章庄乡章庄村。项目选址于安福县章庄乡章庄村,起点:E114°22'40.1"N27°33'13.5";终点:E114?22′11.04″ N27?31′35.80″。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5%。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699.74m2,总建筑面3208.06m2。漂流起点至至终点长约3km。主要规划建设内容为修建蓄水坝、漂流河道以及相关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劳动定员为32人,工作制度为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全年接待游客有效营业时间为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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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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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应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扬尘的产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同时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施工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废料要及时清扫,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应设置冲洗车平台,施工期间,临时弃渣堆场要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场地易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项目竣工30日内,建设单位应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同步做好绿化、场地硬化,避免水土流失。
项目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停车场的位置,并加强停车场周围绿化,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外排浓度。
2、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外排。同时建设单位应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林地的农肥。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作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应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应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
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应采用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并按要求完善隔声、消声、减振等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车辆的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怠慢停留时间,设置禁止车辆鸣笛的标志以减少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施工期结束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按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清运建筑垃圾。
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游客服务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至垃圾桶内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收集处置,急救室产生的医疗垃圾应集中存放至危废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防范
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可能利用荒山、荒地以及河滩等,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土地开挖,减少对原有植被的破坏。对施工中所破坏的周边生态环境应边施工、边恢复,使生态环境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加强施工场地的路面建设,局部区域应及时进行场面硬化处理。创造施工场地良好的排水条件,减少雨水冲刷和停留时间,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对开发建设形成的裸露土地尽快恢复植被。对弃渣或堆渣等固体物,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并采取拦挡措施,修建挡土墙或拦沙坝,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有计划的疏通,禁止乱开滥挖。将清理的障碍物和危石堆放于河道两侧,不能影响河道,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河道影响负荷。同时,应加强游客管理引导工作,防止游客对项目及周边区域植被等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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