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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排水量为1267.2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至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屯头河后,进入尾水导流工程。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抛丸粉尘
抛丸粉尘产生量约为1.2t/a,经配套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抛丸粉尘排放量为0.01176t/a,排放速率为0.0045kg/h,排放浓度为1.11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24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喷塑粉尘
喷塑粉尘产生量1.2845t/a,经机器自带的脉冲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则有组织排放量为0.064t/a,排放速率0.0242kg/h,排放浓度约为4.04mg/m3,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烘干固化废气
喷塑后烘干固化工序VOCS废气产生量约为0.0168t/a,通过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后与喷塑工序处理后废气经同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001512t/a,排放速率为0.00057kg/h,排放浓度为0.29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68t/a。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喷砂粉尘
本项目喷砂粉尘产生量约为0.5t/a,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3#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喷砂粉尘排放量为0.0049t/a,排放速率为0.0019kg/h,排放浓度为0.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⑤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漆雾产生量约0.5t/a,VOCs 的产生量约为0.5t/a。喷漆房内设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装置,漆雾有组织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17kg/h,排放浓度为1.42mg/m3;VOCs 有组织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17kg/h,排放浓度为1.42mg/m3。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中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⑥无组织废气
项目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及喷砂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排放量约为0.5472t/a,烘干固化、喷漆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5168t/a,喷漆产生的漆雾排放量0.0137t/a,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提高自动控制水平以及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防治措施后,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及喷砂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烘干固化、喷漆产生的VOCs、喷漆产生的漆雾无组织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2中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整个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今后也不得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民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声压级为60~85dB(A)。本项目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卫生填埋;除尘器收集粉尘、金属废屑及不合格品、焊渣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灯管、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卫生填埋。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妥当处理处置后,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 项目是 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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