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受理编号:第十一批序号9 X4500...
根据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7〕14号)、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的通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的通知》(市环督办字[2018]1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反映中峰乡枫木村附近有五个冶炼厂,一个小钢厂。每天浓烟滚滚将未经处理的烟灰直接排出,烟灰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村民长期吸入有毒气体,现已有部分群众患上慢性咽喉炎等症状,附近的农作物也被污染,产量下降甚至绝收。这几个厂将有毒有害废水外排,渗入地下水造成污染。2013年就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却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受理编号:第十一批序号9(X450000201806170036)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资源县环保局、资源县农业局、资源县卫计局、资源县水利局、资源中峰工业园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调查情况
1、调查当日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
(1)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冶炼厂环评文件已审批,环保设未验收,未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
(2)2018年4月9日,资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冶炼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企业虽未在生产,但发现该冶炼厂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循环池存有暗管且有渗漏现象,厂区有雨水排口。淬渣池上方未搭建厂棚等环境问题。举报件中反映的这家冶炼厂“将废水外排”情况属实。但该废水为山泉水通过管道作为冷却用水,举报件中“有毒、有害及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3)经对周边农作物进行勘查,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举报件中反映的这家冶炼厂“附近的农作物也被污染,产量下降甚至绝收”,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
1、针对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
(1)资源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27日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拆除废水循环池中的暗管,封堵雨水口;扩大循环水池容量,严禁渗漏;做好淬渣水池及淬渣堆场的厂棚;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
(2)2018年6月12日对该企业废水循环池设置暗管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三)完成情况
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已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拆除了暗管,搭建了厂棚。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19年1月11日在桂林市环保局完成了验收备案,目前在线监控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数据稳定传输。
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6日,共3天。
受理部门:资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73-4311155
资源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