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切割、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涂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其中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机净化处理;切割、打磨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定时清扫车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排放;喷涂工序在专用的喷涂房进行,产生的喷涂粉尘采用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固化VOCs经集气罩+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排气筒2#排放,VOCs满足天津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相关排放限值要求;SO2、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1月1日后建成)二级标准,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汇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捞刀河。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水环境功能要求。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等,设备房隔声降噪。 ④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为废弃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生活垃圾等,危险固废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其中废弃包装材料、废弃边角料、金属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针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这一危险固废,妥善收集于专门的收集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率可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