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500千伏输电线路均不跨越居民房屋,并对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5米以内的常年住人房屋全部搬迁,5米外常年住人的房屋不满足场强要求(离地面高度1.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kV/m)的予以搬迁;导线最大风偏时,导线对建筑物的净空距离小于8.5米者搬迁。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执行。 (2)本工程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导线最小对地高度需不小于11m,以确保线路下方农田耕作区域工频电场小于10kV/m的标准限值要求。 (3)本工程线路经过居民区,需采用拆迁工频电场超标范围内的的敏感建筑物或者抬升线路对地高度两种方案:如采用拆迁电磁环境超标范围内建筑的方案,对于同塔双回(非并行段)线路,拆迁控制范围对于对于一层、二层和三层房屋分别为边导线外8米、8米和9米;对于同塔双回(并行段)线路,拆迁控制范围对于对于一层、二层和三层房屋分别为边导线外7米、8米和10米。如采取抬升线路最小对地高度控制电场强度的方案,在采用预测所用的典型杆塔条件下,对于附近分别为一层、二层和三层的居民房屋,底层导线最小对地高度应分别抬升至16.8米、17.8米和19.4米。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新建变电站选用满足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本工程主变压器外1米处、距离地面1.5米高度处的声压级不得超过75dB(A); (2)变电站主变压器的各项设备之间均设置8米高的防火隔墙、各主变压器之间也设置8米高的防火隔墙;金牛变终期建设规模的情况下需设置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建议建设及施工单位可参考远期需设置的噪声防治措施,对变电站进行建设。 (3)运行期加强对变压器冷却风扇等主要声源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噪声水平处于正常状态。 (4)合理选择线路导线采用合理的导线截面和分裂设计,降低线路电磁噪声。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控,确需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高噪音机械设备。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站区生活污水系统不得接入站区雨水排水系统。变电站内建设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在站内综合回用,不得外排。 (2)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期避开雨季,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后回用。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及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倾倒覆压占地范围外植被。 (2)塔基定位时应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减少对农田耕作造成影响。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复耕和被恢复。 (3)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废物,平整土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硬化、碎石铺装、绿化或复耕等措施,恢复土地原有利用功能,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2)对于线路塔基开挖回填后的坑基余土,应堆放在塔基四脚占地范围内并堆成台状或搬运至附近低洼区域平摊,严禁随意弃置。 (3)本工程涉及输电线路工程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沿线拆迁的建筑垃圾量作为弃渣处理,全部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拆迁场地进行清理或碾压整平,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时恢复植被。 6、扬尘防治措施 (1)对堆放时间较长的的临时土堆、料堆、拆迁废物,要采取覆绿、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剂等措施; (2)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筑防护围墙,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3)线路塔基基础开挖过程中,应定时、及时洒水使施工区域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定时、及时洒水或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起尘。 7、环境风险 建议金牛变电站建设容积不小于85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并建设有相关的应急预案,确保事故油池容积能满足大一台设备含油量100%处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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