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示环建审〔2019〕041号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你公司上报的由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商丘市黄海大道(蔡河东岸-腾飞路)新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起蔡河东岸,终点至腾飞路,总投资1650.47万元,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营运期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废气:在施工过程中,道路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施工生产区周围应当设置围挡;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口通道及道路两侧范围的整洁;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清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废弃渣土及时清运;易起尘物料运输车辆要完好、装载不宜过满、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和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百”。噪声:禁止在夜间(22:00-6:00)及午休(12:00-14:00)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工作;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处理场处理;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它不能利用的按照城建部门要求处置。
营运期:
废气:废气主要是机动车行驶排放尾气,采取的措施: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多种植可吸收汽车尾气的植物,废气应达标排放。噪声:项目噪声源为交通噪声,采取交通拥挤地点设置合理的交通信号及标志;设立标志牌和车辆减速设施、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平整路面,保证道路良好的路况;沿路两侧合理进行绿化等措施后,噪声应达标排放。废水:采用水泥路面结构,表面平整,尘土积存较改建前少,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沟。固废:绿化带修剪的树木、树枝收集用于堆肥。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四、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项目运营前完成。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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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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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示范区环保住建局环境保护科?
抄送: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示范区环保住建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225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