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处办宏泰洗煤厂、阳光洗煤厂粉尘、噪声污染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郝玉平女士:
2019年5月22日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接收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处办(生态环保部转办信访编号:0000002019F0000442)宏泰洗煤厂、阳光洗煤厂粉尘、噪声污染问题,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同市南郊区宏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郝庄村,占地为郝庄村,约20亩。主要经营煤炭洗煤加工销售,2007年9月开始建设年入洗原煤60万吨洗煤生产线,2008年投产。营业执照号:91140211674484101C。2007年9月27日大同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同环函[2007]271号),2009年4月29日通过大同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3月2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14021106100053-0211),2018年6月28日完成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第三方)评估报告,监测结论:无组织废气、噪声均达标。按照《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冈区洗(储)煤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建成原煤棚(约4000平米)、精煤棚(约2000平米)。该公司与大同市杨家窑村卧龙广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处置协议。
(二)大同市南郊区阳光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郝庄村村西,占地为郝庄村,约40亩;主要经营煤炭洗选加工销售,2006年开始建设年入洗原煤60万吨洗煤生产线,2007年投产。于2016年10月19日由原大同市南郊区久盛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大同市南郊区阳光煤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140211MAOGU6Q74P。2005年12月6日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同环函【2005】179号),2007年3月通过大同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5月29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14021106100056-0211)。2018年6月28日完成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第三方)评估报告,监测结论:固定污染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均达标。按照《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冈区洗(储)煤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建成原煤棚(约4500平米)、精煤棚(约1800平米)。该公司与怀安县润明建材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处置协议。
我分局要求两家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达标排放。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投诉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投诉人签字: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字: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