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信息公示
蒲江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蒲江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蒲江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蒲江县人民医院
3、建设性质:迁建
4、建设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
5、项目投资:总投资52031.56万元
6、建设内容: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48306.98m2,总建筑面积94809.65m2,主要建设1栋综合楼(分为门诊医技和住院部两部分)、1栋后勤楼、1栋学术交流中心以及锅炉房、液氧站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以及地下车库等相关附属设施。设置床位650张。科室设置不变,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医疗美容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血液透析室、健康体检等。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检验室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煎药室废气、中央负压吸引系统废气、院区浑浊带菌空气及汽车尾气。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清理,产生的医疗固废均按照要求进行密封、清运和消毒;检验室设通风橱,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住院楼楼顶达标排放;中药煎药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专用管道引至门诊医技楼楼顶达标排放;锅炉房采用低氮型蒸汽锅炉和低氮型燃气热水机组,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烟道引至锅炉房楼顶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专用油烟管道从楼顶排放;项目配备的柴油发电机为小型发电机,放置于配电室内,仅在停电的时候使用,使用频率很少,污染物排放量很少,通过自带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浑浊带菌空气通过保持通风,加强消毒可达标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有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井处排放,扩散条件好,同时地下车库进出通道开阔且与地面相连,汽车尾气通过车库进出口自然扩散。加之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污染物浓度较低。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营运期医疗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蒲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蒲江河。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噪设备主要为发电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动力设备。通过对机房墙体隔声、墙体用吸声材料、双层隔声门,设置隔声罩,使用吸音材料,安装设消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设备柔性连接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对运行期间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分类收集措施,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对具传染性的有害废物与一般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产生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各楼层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中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密闭容器中,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合法手续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实现无毒化处理和处置,对评价区域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营运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建立和落实各项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和事故应预案,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可使项目建成后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程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途径
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查阅途径:根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开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居民、社会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蒲江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河西路1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666177682
电子邮箱:469786372@qq.com
九、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B座30楼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8-85413399
电子邮箱:1185411992@qq.com
附件1 蒲江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示本)
附件2 公众参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