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东土城子村第三养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喀喇沁旗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东土城子村第三养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喀喇沁旗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东土城子村第三养鸭场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大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东土城子村第三养鸭场建设项目(点击下载)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电话联系喀喇沁旗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504762676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主要包括东土城子村居民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klq.gov.cn/contents/285/1069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喀喇沁旗润田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