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丰泽区东海片区
项目概况: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位于丰泽区东海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434亩m2,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工科教学、实验和实训用房,教室业务用房,学生公寓、食堂等生活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运动场所、道路、大门、围墙及水电设施、绿化等。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接入现有校区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②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生活垃圾暂存处及厕所恶臭、汽车尾气等。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实验室废气须安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验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毒、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柜或系统)内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配备吸收、回收装置,将处理后的气体引至楼顶排放,则对实验室室内环境和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垃圾暂存点及厕所恶臭、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实验室废品。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95-22919820
全文链接:泉州师范学院东海校区三期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