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昆山市鑫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引进设备废印刷电路板资源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昆山市鑫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引进设备废印刷电路板资源循环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06-11至2019-06-17(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90号环保窗口(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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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昆山市鑫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引进设备废印刷电路板资源循环利用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昆山市鑫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昆山市千灯镇宏信路299号 |
环评机构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A1912) |
项目概况 | 淘汰现有年产50000吨改性复合粉料材料生产线、改为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后产生的树脂纤维56390吨/年(含本厂产生的树脂粉6390吨/年)生产无醛三防纤丝板100万张/年,增加利用线路板树脂基材2002吨/年生产绝缘板材2000吨/年,并对现有废线路板及覆铜板处理线进行技改扩大产能,废线路板及覆铜板处理量由5000吨/年扩大至10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千灯镇宏信路299号,投资6500万元,新建3#厂房(建筑面积4485.23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1103.17平方米);淘汰现有年产50000吨改性复合粉料材料生产线,改为利用废线路板处理后产生的树脂纤维56390吨/年(含本厂产生的树脂粉6390吨/年),年生产无醛三防纤丝板100万张;增加利用线路板树脂基材2002吨,年生产绝缘板材2000吨;对现有废线路板及覆铜板处理线进行技改扩大产能,废线路板及覆铜板处理量由5000吨/年扩大至10000吨/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 三、废树脂粉及废环氧树脂基材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其他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导热油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相应标准,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类区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接管,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接管。不得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七、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八、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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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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