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天成包装有限公司鞋用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司委托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对鞋用材料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概况:
项目名称:鞋用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莆田市天成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系租用莆田市丰得利鞋服有限公司内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及办公。于2008年年6月26日通过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09年11月30日通过莆田市荔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为年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纸箱)200万平方米。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企业决定对从事范围进行调整。项目原已验收的印刷生产线计划全部停产,原设备全部外售给其他同类厂家。改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鞋材生产加工项目,本次改扩建新增租赁面积19850m2,新增年生产成型鞋150万双、注塑鞋底20万双、高频印刷鞋面100万双、组合鞋底30万双。
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位置和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周边200m最近敏感目标为北侧约30m处的新度村居民房。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氨氮”符合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荔城污水处理厂统一深化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废气:项目车间内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评价要求项目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恶臭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并经过UV光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应加强各生产车间内的通风排气设施,督促员工佩戴口罩,经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对车间内员工和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③噪声:项目通对机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再加上车间墙体阻隔和距离的综合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④固废: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裁断、修边产生的鞋材边角料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胶、PU胶、处理剂、车线糊、白乳胶、脱模剂、水性油墨、环己酮、照射剂等空桶分类收集暂放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网板擦拭废布及废网板、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的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莆田市天成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
邮编:351142
联系人:吴先生 13225062888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路1号
邮编:551700
联系人:吴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2621388
公众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交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7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莆田市天成包装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
莆田市天成包装有限公司 鞋用材料生产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