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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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有消毒设施改造工程 | 芝罘区 | 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将原有消毒设施改造为现场制备的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原料为氯化钠。在宫家岛水厂厂内进行加氯间改造并新增设备,在珠玑加压站内新增消毒设备。 | 1.水环境影响 软化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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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烟台市中心区部分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芝罘区、莱山区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改造二次供水小区100多个,其中改造供水管网约300公里,改造无负压供水设施100余处,一户一表改造10000多户,建设监控监测设施100余处,二次供水监控中心一处等 | 1.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量。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区域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固废妥善处置,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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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部分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芝罘区、莱山区 |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对芝罘区、莱山区部分供水管道进行改造,管道总长度约为57km | 1.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扬尘量。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区域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固废妥善处置,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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