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农产品分拨中心及线上线下扶贫专柜建设企业申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235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区农特产品能够卖出去、卖得好、卖得快提供更好的基础建设,现将我区农产品分拨中心及线上线下扶贫专柜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区农产品分拨中心及线下扶贫专柜,购置相关设备设施和场地建设,为我区农特产品提供分拣、销售等服务。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农特产品冷库
建设冷库,其中冷藏库一间,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容积800立方米;恒温库一间。建设面积300平方米,建设冷库容积1200立方米。库体四周需均为隔热夹层板。并配套完整的基础设计建设、辅助工程建设及冷库专业技术人员。
(二)线上线下扶贫专柜
1.地理位置选择
扶贫专柜应设置在人流量集中区域,辐射周围居民,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方便车辆出入和货物装卸。
2.经营场所标准
经营场所需要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行业标准,且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合理分区布局,具有农副产品展示展销、快递收发、网上下单操作等区域。
3.设备设施要求
扶贫专柜应配备展示货架、快递存放架、收银设备(具备移动支付功能)、电脑、壁挂显示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设备。
4.形象设计要求
扶贫专柜须统一形象,站内外宣传能体现电子商务扶贫、农产品销售等元素。
5.经营管理要求
扶贫专柜应诚信经营,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电商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每个专柜至少运营3年以上。
6.建立健全的制度
扶贫专柜应建立安全、货物配送、农产品质量监管、售后保障、考勤等制度。
三、项目补助标准
对分拨中心冷库建设,按实际发生额的30%计算,对扶贫专柜建设按全额计算,总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
四、项目承办企业资质要求
(一)承办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开州区有分支机构(自营门店)15家以上。
(二)具备承办资金实力和场地实力。
(三)企业必须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
五、项目承办申报要求、评审和选择程序
(一)编制项目承办方案。内容包含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简介、场地证明、项目建设具体操作方案、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内容。
(二)项目承办企业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申报材料递交区商务委员会电商科(联系人:李雨忆,联系电话:023-52218522)。
(三)评审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四)评审、选择程序。区商务委员会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听取申请承办企业的陈述介绍和评审承办方案,综合评定确定一家项目承办企业,签订该项目承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