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6月11日拟做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合作市咯河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勒秀镇阿木去乎行政村乔吾堂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勒秀镇加门行政村俄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勒秀镇峡行政村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那吾镇贡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那吾镇再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公示日期 |
1 | 合作市咯河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 |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2 | 勒秀镇阿木去乎行政村乔吾堂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勒秀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勒秀镇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3 | 勒秀镇加门行政村俄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勒秀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勒秀镇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4 | 勒秀镇峡行政村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勒秀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勒秀镇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5 | 那吾镇贡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那吾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那吾镇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6 | 那吾镇再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那吾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那吾镇 | 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7日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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