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漳州高新区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圆山新城规划区域南部,木棉工业区范围内,134乡道、大溪南江堤路、规划道路围合的三角地带
建设规模:本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来自九湖工业区中的田乾、美山及林前和木棉工业区全部地区工业废水。新建一套工业污水处理系统:规模为4000m3/d。采用“粗、细格栅+调节池+高效沉淀+水解+A2/O-MBR+臭氧接触氧化”工艺。配套的土建、电气及管路工程,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入程溪(大溪)作为景观补充水。
投资规模:10376.2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徐庆铖
联系电话:0596-66289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号楼一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91-83775350
邮箱:minke333@263.net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看等)→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②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③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④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⑤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⑥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⑦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漳州高新区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漳州高新区林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第一次公示后,公众提出意见可在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