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废水调节池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经由企业污水总排口一并纳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准IV类标准后排放。 废气:(1)施工和土块预处理粉尘:预处理过程设废气收集设施,并配合洒水,废气经收集后滤筒除尘+碱液喷淋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之后经由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排放。 (2)建堆热脱附有机废气:建堆热脱附2个车间密闭,热脱附设备密闭,并采取向外抽提热风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分别经由“冷凝系统+碱液喷淋+平衡箱+臭氧常温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经由不低于15m高的2#、3#排气筒排放。 (3)原位热脱附有机废气:对原位热脱附区建设密闭作业区,采取向外抽提热风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接入一套“冷凝系统+碱液喷淋+平衡箱+臭氧常温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处理后经由不低于15m高4#排气筒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利用天然气燃烧器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自燃烧器收集后,统一并入一根不低于15m高的5#排气筒排放。 噪声:(1)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处理设施和设备应布置建堆热脱附或原位热脱附车间内; (3)噪声较大的设备需设置减振基础; (4)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5)加强日常管理及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收集后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修复后检验不合格土壤、收集粉尘,外送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废个人防护用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