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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变电站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线路施工集中在塔基处,施工点分散,各施工点产生的扬尘量极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水污染物: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运行期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化粪池收集后,在站外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前用作站外农肥,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固体废物:施工期变电站和线路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市政或乡镇垃圾桶。运行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桶。
噪声:选用噪声级低于65dB(A)(距变压器2m处)的主变压器;施工期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远离站界和保护目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噪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前先修建围墙等。
电磁环境:新建新建江南110kV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配电装置选用GIS户外布置;输电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采用跨越方式,交叉跨越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居民区(含城镇规划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生态环境:变电站周围设置挡土墙、排水沟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林木密集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当地林木等。
二、相关部门意见
该工程变电站选址经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同意;该工程选线经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同意,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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