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6月6日,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根据《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共计6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过程
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原名为龙海市舒嘉丽日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变更为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龙海市月港工业区(海澄镇九二一北路72号),主要从事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洗发水及洗洁精各100吨,花露水20吨,润肤霜、抗菌洗剂及空气清新剂各10吨。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洗衣液、化妆品等生产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实验室、锅炉房及环保工程等内容,占地面积约8亩,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现有职工2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常白班8小时。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龙海市舒嘉丽日化用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编制《龙海市舒嘉丽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6月12日获得龙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
(四)验收范围
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整理工程,生产能力:年加工洗发水及洗洁精各100吨,花露水20吨,润肤霜、抗菌洗剂及空气清新剂各10吨。
二、工程变动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意见,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本项目较环评规划的主要生产设备新增了2台10t真空搅拌锅、1台1000KG真空搅拌锅及4条流水线。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实际需增加主要生产设备(真空搅拌锅及流水线)作为备用,当在用设备发生故障时启用备用设备,新增设备不涉及项目产能规模增加,同时项目的性质、地点及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生产废水为生产设备清洗废水,项目产品(洗发水、洗洁精、花露水、空气清新剂及抗菌洗剂)共用真空搅拌锅,当生产产品切换时需要对搅拌锅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
(2)项目配套一座实验室,主要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主要为理化分析及微生物分析,产生的少量实验室废水经厂区内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
(3)项目现有职工25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t/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排污管道同生产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t/d。
(二)废气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有锅炉废气及无组织废气。
(1)锅炉废气:本项目建设1台0.5t/h的柴油锅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序及污水处理设施会产生少量的恶臭废气,生产工段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主要采取车间加强通风等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锅、空压机等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安装减振垫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原料空桶及废弃原料包装袋: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均采用桶装的方式运输及储存,产生的空桶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1.2t/a,由厂家回收利用。
(2)实验室废琼脂:项目实验室主要进行微生物检测,会产生少量的废培养基(废琼脂),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0.02t/a,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污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污泥,属于一般废物,产生量约为0.07t/a,统一收集风干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进入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5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7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锅炉废气:本项目1台0.5t/h柴油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同时也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油标准。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通过对车间加强通风设施,排放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调节池+反应沉淀罐+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MBR膜池”处理后,外排,排放水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原料空桶及废弃原料包装袋: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均采用桶装的方式运输及储存,产生的空桶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1.2t/a,由厂家回收利用。
(2)实验室废琼脂:项目实验室主要进行微生物检测,会产生少量的废培养基(废琼脂),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0.02t/a,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污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污泥,属于一般废物,产生量约为0.07t/a,统一收集风干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进入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本项目现有职工25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75t,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根据我公司编制的竣工验收报告表及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舒嘉丽(福建)日化有限公司发用类、护肤类化妆品等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建设竣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龙海市舒嘉丽日化用品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