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浚县新尹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厢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浚县环保局。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0日。
电话:2156212
通讯地址:浚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 年产1500台厢车项目
二、建设地点: 鹤壁市浚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与永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1号
三、建设单位: 浚县新尹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鹤壁市浚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与永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1号,占地面积5760平方米,总投资46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设备有:环保喷漆房、数控切割机、切割机、埋弧焊机、折弯机、剪板机、钻床、焊机、锯床、压力机、空压机、抛丸机、行吊。主要原辅料:高强度钢材、挂车车轴、挂车尾灯、轮胎、水性丙烯酸漆、焊丝、机油等。生产工艺:原料钢材—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喷漆、晾干—组装、调试、成品入库;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台厢车的生产规模。
根据浚县产业集聚区出具的证明,同意该项目入驻。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机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排气简①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2、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3、抛丸粉尘
抛丸机自带有粉尘收集装置,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排气简①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4、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经过滤器+活性炭环保箱+光氧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①排放。采取措施后,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也符合浚县中州水务有限公司收水标准,该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浚县中州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最后入卫河。
根据以上分析和落实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剪板机、抛丸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90dB之间,通过减振消声等措施,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七、评价结论
浚县新尹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厢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在保证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