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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影响简要分析:项目仅为锅炉燃料更换,无施工期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技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排放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锅炉内设置低氮燃烧装置,本次对现有布袋除尘器进行改造,将现有布袋除尘器采用的PPS布袋(聚苯硫醚纤维布袋)改为过滤精度更高的PTFE布袋(聚四氟乙烯合成纤维),改造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由98.2%提升至99.2%。技改后锅炉废气经1台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脱硫塔顶部40m高烟囱排放,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2%,低氮燃烧装置脱硝效率为30%。
燃生物质锅炉污染源强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进行核算。
①基准烟气量核算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在没有生物质元素分析的情况下,基准烟气量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基准烟气量核算方法进行核算,此处采用HJ953-2018中“经验公式估算法”进行基准烟气量核算,根据HJ953-2018中“表5基准烟气量取值表”,本项目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低位发热量Qnet,ar=17.57MJ/kg>12.54 MJ/kg,挥发分为78.95%>15%,燃生物质锅炉基准烟气量计算公式为:
Vgy=0.393Qnet,ar+0.876 =0.393×17.57+0.876=7.78101Nm3/kg。
计算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基准烟气量为7.78101Nm3/kg。本次技改燃生物质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量7395t/a,因此,经计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量约5754.0569万Nm3/a。
②污染物源强核算
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源强核算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中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方法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①根据HJ991中5.1.1燃生物质锅炉NOx排放量按照下式计算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技改项目所用燃生物质锅炉生产商提供的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值 为200mg/m3;项目锅炉内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低氮燃烧装置脱硝效率为30%;锅炉烟气排放量Q为5754.0569万Nm3/a,经计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中NOx排放量为8.056t/a,排放浓度140mg/m³。
 ②根据HJ991中5.1.1燃生物质锅炉SO2排放量按照下式计算
根据企业提供所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成分检验报告,本项目所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全硫含量为0.02%,含硫量低,无需脱硫,脱硫效率为0;根据HJ991附录B燃生物质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为5%;燃生物质锅炉中燃料中硫燃烧后转化成SO2的转化率为0.5;本次技改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7395t/a。经计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中SO2排放量为1.405t/a,排放浓度约24.42mg/m³。
③根据HJ991中5.1.1燃生物质锅炉颗粒物排放量按照下式计算
根据企业提供所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成分检验报告,本项目所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灰分为3.19%;根据HJ991附录B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为50%;飞灰中的可燃物含量约10%;项目锅炉烟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2%;本次技改生物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7395t/a。经计算,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048t/a,排放浓度约18.21mg/m³。
综上所述,技改后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量为5754.0569万Nm3/a。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2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4.4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40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1.048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0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056t/a。技改后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等3个专项计划的通知(秦气防领办[2019]14号)中新建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20mg/m3,SO2:30mg/m3,NOX:150mg/m3),对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
噪声源为锅炉风机,噪声源较大,约80~90dB(A)。项目使用原有风机,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风机布置在风机房内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础、消声器及隔声罩。采取此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声环境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功能区标准。技改项目建设前后噪声排放情况变化不大,项目锅炉房距离最近敏感点147m,距离较远,且其间还间隔企业造纸车间及205国道,因此技改后项目锅炉房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轻微。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除尘灰和炉渣,产生量为244t/a,均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固废炉渣和除尘灰全部作为建材外售做建材,对环境影响较小。
4、技改后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项目技改前后企业排放污染物变化情况见表9。
{C}1、 {C} 表9技改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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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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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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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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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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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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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前原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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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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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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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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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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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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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带老削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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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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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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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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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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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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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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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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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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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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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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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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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后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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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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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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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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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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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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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增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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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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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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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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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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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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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可知,技改后企业较技改前颗粒物排放量减少了0.222t/a,SO2排放量减少了7.485t/a,NOx排放量减少了0.804t/a,由此可知,项目进行技改后,通过燃用低灰分低硫份燃料生物质颗粒,提高除尘器除尘效率,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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