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张家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申请环评注册公示
海龙(张家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市环保局拟对该项目环评注册备案,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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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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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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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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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吨钛及钛合金无缝管的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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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锦绣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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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本项目冷轧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油烟,由于产生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计,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来处理来无组织达标排放;酸洗工序中的酸洗废气,经收集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碱液吸收处理,再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相应标准的要求,完全可实现达标排放。故建设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污染及其防治: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技改不新增生产废水。技改后全厂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含油废水和地面冲洗水。其中,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酸洗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中和沉淀后一部分直接回用于管材的冲洗;另外一部分经新增减压脱水干燥装置处理后再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引至张家港锦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二干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及其防治:本项目主要为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的冷轧管机、刮皮机、减压脱水干燥装置等设备,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项目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采用优质设备等各项措施后可保证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是单班制,夜间无生产活动,故夜间无噪声源,项目昼间的噪声预测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其声环境基本维持现状。
(4)固体废物及其防治: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包装工序中的废包装材料,检验工序、修磨工序和平头工序中产生的废钛材,润滑轧制工序中的废油渣,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废钛材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渣、污水站处理污泥均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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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林华 联系电话:13812998116
环评机构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15683269852
环保机构联系电话:0512-58330300 传真:0512-58323802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