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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对于生活废水,建设单位经收集暂存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不得外排。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好厂区院落、废水产生区、废水暂存区、生产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3、项目噪声主要为倒盘机、捻股机及拉丝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无法合绳的废钢丝、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以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对于废钢丝,外卖于其他厂家用作生产原料;对于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储存设施统一收集,做好储存设施的防渗和防雨处理,并及时联系环卫部门清运。对于废润滑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五联单制度。
5、建设单位要加强生态环保意识,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多种植由乔木、灌木和草地相结合组成的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达到增氧降噪的目的。
6、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
7、要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负责人,做好各项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建立运行台账,制定自律监测计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自律监测工作,并建立环保档案。
8、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后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许可手续,否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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