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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工程位于武定县狮山镇白邑村委会猫跳潭(原武定县铁合金厂),现有工程建有5台半封闭电炉(2台1800KVA、1台2000KVA、3000KVA),年产高钛渣3万吨,1.35万t/a生铁,已2014年停产,未拆除;拟建年产6万吨高钛渣技改搬迁项目建设于武定县工业园区禄金新型工业片区,新建一台25500KVA全密闭电炉,规模增加到6万t/a高钛渣。现有工程5台电炉全部淘汰,并按有关规定处置现有厂区用地,项目建设属于搬迁扩建工程。
项目新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标准厂房,配套工程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辅助工程冷却水循环系统、原料车间、空压机房、水泵房及配电房等,环保工程冶炼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等。其中在主厂房建25500KVA钛渣冶炼电炉一座,年产60000吨高钛渣、27000吨生铁。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40万元,占总投资的3.2%。本项目的实施,整合现有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就地转换,对于提高武定县经济实力、实现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显著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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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正常工况情况下,SO2、NO2在评价区域内最大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背景值)占标率分别为49.07%、25.5%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SO2、NO2对敏感点的最大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PM10、SO2、NO2在评价区域内最大日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59.49%、25.87%、16.29%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SO2、NO2最大日均浓度在各关心点处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PM10、SO2、NO2在评价区域内最大年均浓度占标率分别为70.18%、21.66%、13.18%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SO2、NO2最大年均浓度在各关心点处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烟尘)在项目厂界处地面浓度预测值均达到《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标准值。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拟建电炉车间边界外400m范围,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循环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冷却水循环量约为24000m3/d,蒸发损耗约30m3/d,因而新水补充量为30m3/d。设备冷却水为间接式闭路循环系统,冷却设备后水温略有升高,经冷却塔空冷后自然降温循环使用,无外排。厂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经地埋式污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符合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厂区绿化面积5000m2,绿化用水指标按1.5m3/m2年,绿化平均需水量为25m3/d。由此可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是可行的。
厂区设置了化验室,定期对买入的矿样进行分析,废水产生量较小,约有6m3/a,废水量小,污染物简单,可进入地埋式污水站一并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也不外排。对于由于降水产生的初期雨水,项目拟修建完善的雨水汇集及排雨水设施,将初期雨水收集至建在地势较低处的沉淀池进行处理,并且在沉淀池附近的排雨水沟渠上设分闸设施,初期雨水排入沉淀池内,后期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泵抽作为高钛渣冷却喷洒用水,不外排。
项目设置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将污水暂存在事故池,待恢复正常后将污水导入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由此,基本不会发生事故排放对地面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场地内岩土层渗透系数小,防污性能较强,污水经相应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区域进行了分区防渗,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也不外排。只要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废水事故排放,项目的营运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声环境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预测敏感点噪声未超过GB3096-2008 2类标准;工程各关心点位于厂界1800m以外,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在各关心点处的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而,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电炉烟尘、破碎工序回收的粉尘、初期雨水沉淀池渣、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及废弃包装材料,均为I类一般固体废物,无危险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电炉烟尘主要成分是钛、铁及钙、镁氧化物,集中存放,定期由建材厂家运走作为原料使用。产品工段破碎产生的粉尘主要成分为TiO2,直接包装作为产品出售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初期雨水沉淀池渣收集的是下雨时厂区范围空气中的粉尘,主要含钛、铁等,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作为原料使用。厂区固废暂存在西边仓库一角的暂存间,主要存放电炉除尘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废包装材料,属于可回收综合利用的再生资源,暂存过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经建设单位内部重复利用部分之外,其余部分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进行综合利用后,固体废物对地表水、土壤等环境影响不大。
总体上,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冶炼废气通过“U型冷却+大布袋除尘”后高空35m烟囱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生产性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高空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水循环率达95%以上,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通过自建处理能力30m3/d地埋式污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针对项目设备噪声,首先选择噪声低技术水平先进的设备,并装设吸声材料,作消音、隔声处理,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冶炼除尘灰给建材厂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及污水站污泥外委环卫部门送填埋场处置,可以确保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处置率100%。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环境风险,已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规章制度等,可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减少事故后的各种损失。总体来看,项目所采用的治理措施成熟可靠,污染控制满足达标排放原则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2013年10月8日~10月21日,在武定工业园区禄金村委会现场粘贴公示,同时在武定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站进行了公示(网址:http://gs.yn.gov.cn/gongshi/areagg.jsp?bmid=65)。2013年12月1日~12月13日再次在禄金村委会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没收到公众的来电和传真,个人共发放调查表50份、收回49份,团体共发放11份、收回11份。公众参与程序合法、调查具有代表性,调查个人和团体均支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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