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减量化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昆山环保局拟对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减量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06-19至2019-06-25(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五层D区90号环保窗口(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379128 / 0512-57379110
传 真:0512-573791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危废减量化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12 号 |
环评机构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B1971) |
项目概况 | 处置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镀铜废液652t/a,钛蚀刻液、镀镍废液、镀锌废液合计3376.4t/a,TMAH 废液(去胶、剥离废液)、有机废液合计9582.92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开发区龙腾路112 号,重新报批新建3套废液处置设施,处置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镀铜废液652吨/年,钛蚀刻液、镀镍废液、镀锌废液合计3376.4吨/年,TMAH 废液(去胶、剥离废液)、有机废液合计9582.92吨/年的危废减量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废液处置后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得新增生产废水排放总量。 二、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六、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