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审〔2019〕26号】关于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南阳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关于〈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等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
(一)活动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二)内容:①新建工业用Ⅱ类定向X射线探伤机一台(型号为XG-4502T,管电压420千伏、管电流10毫安)。②新建自屏蔽式铅房一座。建设地点位于该公司铸造二车间。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三、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生产发展需要、提升其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服务,新建工业用Ⅱ类定向X射线探伤机一台及配套的防护铅房一座。在落实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和实施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你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四)你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防护负责人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个人计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五)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辐射安全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六)你单位应按规定向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七)该项目建成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逾期方开工建设,应在开工前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以上要求由西峡县环境保护局监督落实。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