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包括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等。 高浓度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低浓度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车辆、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再生池换水以及初期雨水。本项目低浓度废水直接进入膜生物反应器系统处理; 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2B中温厌氧系统%2B膜生物反应器系统(反硝化%2B硝化%2B外置超滤)%2B膜深度处理系统(纳滤%2B反渗透)”,处理后水质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标准及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处理后的废水一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项目东侧无名沟,最终汇入大沙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垃圾受料、分选车间恶臭采取上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废气抽至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垃圾受料、分选车间、发酵车间设置8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等措施处理后由1根16m高排气筒(1#)排放,加强厂区绿化,降低恶臭污染等措施,有组织废气H2S、氨、甲硫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RDF燃烧棒制作车间恶臭,设置一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2B1根16m高排气筒(2#)排放,有组织废气H2S、氨、甲硫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H2S、氨、甲硫醇采取发酵车间恶臭采取车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卸料平台、分选车间、发酵车间内、厂房四边、厂界围墙各安装1套自动高压喷淋雾化除臭系统等措施,无组织H2S、氨、甲硫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沼气热水器前端采用全预混低氮燃烧器对沼气进行预混,之后在进行燃烧,处理后废气满足《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中新建工业锅炉废气排放建议值(SO2:10mg/m3,NOX:30 mg/m3),经8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废气采取动态离心油雾分离器%2B油烟净化器%2B等离子光氧催化器进行,处理后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规模标准限值,处理后由烟道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分选出的金属、塑料、玻璃、无机骨料等无机物分类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可堆肥发酵后用于制备有机复合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与进场垃圾一同处置;废打火机、旧电池属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蒸发废盐暂存于危废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筛下废弃物为一般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商丘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处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