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华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报来的《华源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及有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浦北县张黄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12199.43m2。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包括砂、石堆场、混凝土配料中心、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和宿舍楼等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
项目实际总投资2264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2月13日由我局以浦环审[2014]12号文批复。
二、验收调查结果
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华源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如下: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的少量混凝土、沉淀池沉渣。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中相关规定。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总体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外的环境保护设施需按规定自行组织验收,完成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