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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国环(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120万元人民币,位于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拟投资500万元,租赁天津市学府慧谷机械研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032.976m2,新建中政国环环境监测中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5.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实验检测、配置溶液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和异味。其中有机废气包括甲醇、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三氯甲烷、乙酰丙酮等,均以VOCs计;无机废气包括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异味主要为臭气浓度。
本项目实验室配置通风橱,且实验室均为封闭式独立间设计,全部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VOCs排放速率及浓度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厂区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5.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验室外排废水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5.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仪器均为实验设备,噪声较小,主要噪声源为通风橱和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的风机等,噪声源强在55~85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料、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设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料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VOCs、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计)、硫酸雾、氟化氢预测排放总量指标分别为0.008t/a、0.000225t/a、0.0005t/a、0.00046t/a、0.00003t/a;依据排放标准计算新增总量指标分别为0.6t/a、0.078t/a、0.228t/a、0.45t/a、0.03t/a。
COD、NH3-N、TP、TN预测新增排放总量指标分别为0.096t/a、0.009t/a、0.0007t/a、0.016t/a,依据排放标准计算新增总量指标分别为0.153t/a、0.014t/a、0.002t/a、0.021t/a,排入外环境新增总量指标分别为0.009t/a、0.0005/0.0009t/a、0.00009t/a、0.003t/a。
上述建议值可以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制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经过风险分析和评价得出结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较低,在进一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工作后,基本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对厂外环境的风险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企业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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