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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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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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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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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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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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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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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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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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富佛西面村禾波(土名)江肇高速桥东面杜启光第二号厂房(中心位置坐标:23.043563N,112.65479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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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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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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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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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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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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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1000m2,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8.3%,主要从事纸箱的生产和销售,项目建成后,年产纸箱48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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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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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排渠,间排西围涌。清洗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至排渠,间排西围涌。
(2)废气:有机废气、恶臭:经“喷淋净化塔+UV 光解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①边角料:由回收公司收回制作木糠板;②废包装桶罐:交由供应商回收;③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④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优化布局,采用隔声、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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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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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印刷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印刷方式属于“平板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板印刷)、柔性版印刷”,应当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在使用油墨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至排渠,间排西围涌。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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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附件:1、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建设项目报告表(公示).pdf
2、高要区蚬岗镇荣达包装厂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