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卓亿安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川卓亿安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机械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高新区虹盛路5号
三、建设单位:四川卓亿安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四川卓亿安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租用原绵阳高新区恒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5#厂房(绵阳高新区虹盛路5号)实施了机械加工项目,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已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租用面积455.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原有厂房,购置锯床、车床、铣床等设备,新建机械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仓储区、空压机、废水隔油池、危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建成后,年产刀座、接头等35000件,组装加工机床100台。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涉及焊接、喷涂等工序(打磨也仅用砂纸对零部件边缝进行打磨去毛刺),不产生生产废气,运营期间不设置食堂。项目无废气产生。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车床、铣床、锯床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废油桶、隔油池浮油沉渣、废含油棉纱手套等进行分类收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废进行分类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帐,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废金属屑、废砂纸、废包装材料外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机械设备区、油品储存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物料(机油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018-510798-33-03-299636]FGQB-014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川环建函[2008]103号)及《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主导产业规划,原项目厂房办理了环保手续(绵环函[2005]99号、环验[2009]00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jg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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