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哈密市聚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山东铜镍矿中段深部采矿技改项目 |
哈密市东南直距115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4°44′10″、北纬42°16′24″。 |
哈密市聚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正道资源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
黄山东铜镍矿中段深部采矿技改项目位于哈密市东南直距115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4°44′10″、北纬42°16′24″。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罐笼井口采矿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矿石场地、废石场地;利用现有炸药库和生活区等配套设施。矿山设计规模为800t/d(26.4万t/a),产品为铜镍原矿,块度≤500mm,出矿品位Ni0.41%,Cu0.19%。矿山服务年限17.7a。 采用竖井开拓系统,以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为主,对于厚度≤5m的小矿体和矿体分支部分采用浅孔留矿采矿法作为补充。矿区设500m、400m、300m三个中段巷道。新增设2个井筒:1条罐笼井和1条风井。罐笼井布置在矿体下盘东北部;风井布置在矿体西端。项目总投资约10727.29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2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3%。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装卸、矿石开采、废石堆场扬尘,属于无组织面源。《报告书》提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废石、矿石的运输,控制车速的同时运输道路应定期进行洒水,以降低运输过程中车辆产生的扬尘。废石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压实、大粒径废石覆压等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和道路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井下生产排水,无矿井涌水。生产废水水质较为简单,采用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生活区绿化与降尘。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凿岩机、装载机、爆破噪声等。由于采用井工生产,凿岩机、装载机、爆破噪声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地表使用空压机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变频调速、安装消音器、减震、隔声等措施;《报告书》预测,运营期厂界昼、夜环境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为荒地,无环境敏感点,噪声不会产生扰民问题,当地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水平。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和基建废石。施工废料包括废弃砖石和洒落的混凝土、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金属废料等。金属废料可进行回收,非金属废料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走,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拉运至新疆亚克斯资源公司集中垃圾填埋场处理。基建废石暂存于项目区规划的废石堆放场,可用于道路铺设(垫路)、工业场地平整。运营期固体废物采矿废石和生活办公区垃圾,少量废机油。采矿废石全部拉运至废石堆场堆放。运营期在保证后续生产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后,减少废石的产生量。闭矿期废石堆场内废石运至井下,回填井下采空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至生活区防渗垃圾池,定期统一清理至母公司——亚克斯有限公司黄山铜镍矿垃圾填埋场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4-08。设备废机油收集后集中堆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再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生态环境。矿山地下开采主要产生以下生态影响:(1)项目区各类设施在矿井改造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地表开挖、植被清除,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2)运输道路、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及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也会使施工区周围植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地表受扰动后会增加水土流失量,野生动物迁移。(3)工程施工期在矿区修建废石堆场、场地道路等建设活动时,矿山开采永久占地将改变现有土地利用方式,被占土地的地表植被破坏,使原自然生态系统所有功能完全损失,并导致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4)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依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试行)》(HJ651-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环办〔2012〕154号)要求进行本项目的生态恢复建设。(1)按照“边开采”的方针,制定详细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并严格落实,要求矿山生产收益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2)科学设置废石场,对废石场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闭矿后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利用废石回填采空区,而后需覆盖表土,抚平,压实。闭矿后,拆除矿山所有生产、生活设施,对矿石、废石堆场进行覆土平整及自然生态恢复。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许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有效表100份。统计结果显示:100%的公众对项目持赞成意见,无反对意见。 |
2 |
莎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火车西站工业园区) |
莎车县火车西站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东北角处。 |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江西景瑞祥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采用 “格栅+化粪池+调节池”工艺进行一级预处理,“AA/O”工艺对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沉淀+混凝+多介质过滤”深度处理以及紫外线消毒工艺对出水进行消毒的处理方案,最终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单元采用“带式压滤脱水工艺+卫生填埋”方案,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并通过添加污泥调理剂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生活及办公设施及环保工程,包括格栅间、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混凝池、过滤间、消毒间、事故水池和污泥脱水间等。道路、供水、供电等为依托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7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0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03%。 |
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围挡、散装物料集中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运营期在格栅间及泵房、化粪池、生化池、污泥池等构建筑物进行加盖处理,收集后的臭气采用“ 生物滤床除臭工艺”除臭,厂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设置防渗干化池用于储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环保公厕容纳施工人员粪污。运营期园区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达标废水回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植被绿化,非灌溉期尾水排入项目区外中水库。厂区分区进行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各污水构筑物和污泥处理单元)构筑物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筑物内壁及池体涂刷具有一定防渗性能的防腐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采用素混凝土结构(防渗系数不大于1× 10 -7 cm/s);非污染防治区地面夯实、 地面硬化(防渗系数不大于1× 10 -5 cm/s),在项目区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控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施工期弃方作为填方用于场地整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入莎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莎车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污泥经压滤处理污泥含水率达到60%后,若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检测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要求可夏季用于改良园区人工绿地土壤,冬季进入莎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300份个人调查表,回收300份;有效问卷调查表统计表明,受访者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
3 |
莎车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区) |
莎车县工业园区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区东北侧约200m处。 |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江西景瑞祥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采用 “格栅+化粪池+调节池”工艺进行一级预处理,“AA/O”工艺对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沉淀+混凝+多介质过滤”深度处理以及紫外线消毒工艺对出水进行消毒的处理方案,最终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单元采用“带式压滤脱水工艺+卫生填埋”方案,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并通过添加污泥调理剂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生活及办公设施及环保工程,包括格栅间、化粪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混凝池、过滤间、消毒间、事故水池和污泥脱水间等。道路、供水、供电等为依托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24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8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78%。 |
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围挡、散装物料集中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在格栅间及泵房、化粪池、生化池、污泥池等构建筑物进行加盖处理,收集后的臭气采用“ 生物滤床除臭工艺”除臭,厂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设置防渗干化池用于储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环保公厕容纳施工人员粪污。运营期园区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绿化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后,达标废水回用于园区道路洒水及植被绿化,非灌溉期尾水排入园区中水库。厂区分区进行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各污水构筑物和污泥处理单元)构筑物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筑物内壁及池体涂刷具有一定防渗性能的防腐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采用素混凝土结构(防渗系数不大于1× 10 -7 cm/s);非污染防治区地面夯实、 地面硬化(防渗系数不大于1× 10 -5 cm/s),在项目区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控区域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施工期弃方作为填方用于场地整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入莎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莎车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废,污泥经压滤处理污泥含水率达到60%后,若经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检测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要求可夏季用于改良园区人工绿地土壤,冬季进入莎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当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安全处置,并应在厂区内修建一座容积为50m3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临时存放。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计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时,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申报转移的“五联单”手续,并在贮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和监管的有关规定,承运方应有相关的承运资质。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本次公众参与共发放300份个人调查表,回收300份;有效问卷调查表统计表明,受访者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
4 |
阿勒泰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
阿勒泰市城区西南侧 |
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16%。本项目建设分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医疗垃圾处理工程两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生活垃圾分拣系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医疗垃圾处理工程占地面积51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垃圾焚烧车间、医疗垃圾收运系统、环保工程等。办公用房及医疗垃圾存放区依托现有医疗垃圾处置中心。 |
废气: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采用“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组成导气系统,通过自动燃烧装置点燃排空;填埋场排放的废气及填埋场产生的恶臭污染物NH3、H2S、甲硫醇和臭气浓度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填埋场甲烷排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浓度要求,填埋废气燃烧产生的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医疗垃圾焚烧废气采用“急冷系统+消石灰中和吸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洗涤净化”对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由一根3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 中相应标准。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1 标准。 废水: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水排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限值和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由吸污车运至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垃圾焚烧车间生产废水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和阿勒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吸污车运至阿勒泰市污水厂处理。 噪声: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加装消声器;产噪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分拣系统产生的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医疗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运至填埋场填埋,飞灰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送至焚烧炉焚烧。项目拟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
阿勒泰市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于2018年8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18年9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告知征求意见稿及其网络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相关信息。并在公示期间以问卷调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