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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4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先导段K1681~K1800) |
项目位于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境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拟建项目K1681~K1693段,长约12.0 km)、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拟建项目K1693~K1800段,长约107.0 km)境内,地理坐标37°27'~38°20'N,75°25'~74°58'E。本项目起点(K1681+000)位于伊日克亚克马扎,翻越苏巴什达坂后,经卡拉苏口岸、科克牙尔乡、塔合曼乡到达塔什库尔干县,止于塔什库尔干乡库如鲁克村路口终点桩号为K1800+000。 国道314线布伦口至红其拉甫公路建设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线路基本沿既有G314布设,本项目起点(K1681+000)位于伊日克亚克马扎,止于塔什库尔干乡库如鲁克村路口终点桩号为K1800+000,其路线全长119 km,其中利用老路改造69.051km,新建路段49.949km(包括第一合同段中K1682+300~K1692+500段,长10.2 km;第二合同段的K1748+700~K1781+900段及长链6.549 km,长39.749 km)。全线路基土方2483.0748千m3,共设大桥1505.16 m/5座,中桥262.08 m/4座,小桥27座,平面交叉17处,养护工区1处。 工期安排分前期准备、全面施工两个阶段,前期工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22年完工通车,施工期3年。 本项目施工图预算总额为11.4423亿元,平均每千米造价961.5378万元。 |
(一)本项目对水环境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要求对沿线大中桥梁及塔县新建段配置完整的风险防护措施,设置导流装置至事故池中,后期由养护工区定期清理,桥面或临近水体路段设置防撞等级较高的防撞设施。(2)在涉水桥梁和临时水体施工段设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循环回用。土石方工程和桥梁桩基础施工避让洪水期7-8月,在临近水体一侧设置1.8m挡板控制施工扬尘;其次加强对车辆维修,严禁跑漏滴等车辆运输砂石。(3)塔县附件严禁设置取土场及弃渣场、拌和站、灰土拌合站和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4)沿线塔县养护工区依托当地城镇下水管网处置。 (二)对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单独存放,用于临时占地的覆土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施工便道的设计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造,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应顺地形条件,尽量减少大填大挖,尽量避开植被,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工程结束后,视具体情况,可以交给沿线地方政府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养护。采用明显标志物,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严格林地管理,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临时用地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少占地,不破坏林地,砾石、砂、天然砂砾2-3场和砾类土3-2场距离拟建道路仅为50、150m,其开采后的迹地严重影响公路景观,建议其设置在距公路300m以外的区域。破坏林地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给林业部门进行林木异地补偿,补偿面积不得低于占用面积;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严禁猎杀或捕捉野生保护动物;营运期间定期开展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调查和生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三)对大气环境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在乡镇过境段处及施工工地处设置1.8m高彩钢隔挡板。(2)每个标段至少配备1台洒水车。在沿线居民集中路段、湿地公园等,道路施工期应每天2次洒水降尘。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清理地表浮土,每日1次洒水降尘。(3)设计单位选取施工工地(预制厂、拌和站)选址应远离居民区,设置在距其下风向500m、上风向1000m以外。 (四)对声环境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在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应停止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发布公告,最大限度的争取民众支持。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夜间噪声限值要求,不得超过限值的15dB(A)。(2)运营期加强敏感点声环境监测,当地政府在对此段公路沿线进行远期规划时,建议100m以内不兴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要求比较高的建筑物;50m以内不新建居民住宅。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工程桥梁路段,应设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预防运送危险品及油品等的事故车辆对该路段水体及地下水造成影响;建立道路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计划;严禁无证运输。 |
项目采用网络和报纸公告、张贴项目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在网络和报纸公告、张贴项目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调查问卷个体发放300份,收到283份,回收率为94%;发放沿线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7份,均收回意见,回收率100%。无人、无单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并积极回复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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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福海县境内,分为机场和生活区两部分,机场场址位于福海县中心城区东北侧5km处,生活区位于福海县县城西北侧约1.1km处。 |
新疆阿勒泰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机场和生活区两部分。机场等级为林Ⅲ级,航护期驻场飞机规模为5架,其中2架固定翼飞机、3架直升机。机场总用地面积28.85hm2,分为飞行区(26.95hm2)和航站区(1.9hm2),飞行区新建800m长跑道一条、停机坪1处及其相应滑行道。在生活区建设航站业务用房一座、专业扑火队营房一座,车库、特种车辆库一座,生活区总占地面积3.6hm2。 |
(1)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飞机起降噪声,生活区、机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标准。运营期机场应采取优化飞行程序、优化起降时间、选用的飞机满足《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18年1月12日施行)等方面降低噪声源,同时做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加强机场周边敏感点的飞机噪声跟踪监测工作,以减缓飞机起降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2)生态环境: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33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对周围区域主要的生态影响表现在飞机噪声对区域内鸟类的惊扰,但不会影响鸟类在该区域的种群延续,机场不在主要的鸟类迁徙路线上,对于鸟类的飞行安全威胁较小。 (3)大气环境:本项目机场各类飞机年起降架次为216架次,航空业务量很小,飞机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很小,本项目所在区污染物扩散条件好,飞机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水环境:运营期机场航站区生活污水排入钢筋混凝土化粪池(9m3)中,定期由环卫吸污车清运送至福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福海垃圾填埋场处置。飞机和车辆在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油、废油棉纱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的危险废物(HW08),产生量约0.1t/a,并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设油库,飞机加油采取油罐车拉油至机场进行加油的方式,本项目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对油罐车检查,要严格按章操作,防止跑冒滴漏,在油罐车加油区四周设置管沟,收集泄漏产生的油料,同时设置事故池1座,容积100m3,以收集事故废水。 |
于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6日在福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完成了第一次公示。 报告书初稿形成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报批前,建设单位于福海县人民政府网对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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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 |
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乡,提孜那甫河山区中游河段上 |
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表孔溢洪道、泄洪冲沙洞、发电引水洞和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在河谷布置挡水坝,溢洪道布置在左岸紧靠坝肩布置,泄洪冲沙洞和发电洞布置于右岸,发电厂房为岸边式地面厂房。水库正常蓄水位1894m,死水位1873m;水库总库容9270万m3,调节库容6642万m3,最大坝高73.2m。工程等级为Ⅲ等,中型工程。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设计水平年灌区总供水量为73488.73万m3,多年平均年发电量0.76亿kW·h。工程总投资1623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92.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69%。 |
(一)运行期由于水库调蓄及灌区节水改造,灌区需水得到满足,提高了灌区灌溉保证率。工程水资源配置符合“三条红线”总量控制、发展高效节水,解决灌区缺水和保证率低等总体原则。 (二)工程建设和运行将对下游的水文情势造成影响,通过泄放生态流量减缓。工程截流后,施工导流期河道来水由泄洪冲沙洞下泄,工程施工期间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蓄水期间通过泄洪冲沙洞和生态流量泄放管向坝下河道泄放生态流量。运行期坝址断面10-3月份、4-9月份坝址下泄生态流量分别为3.04m3/s、9.12m3/s,江卡断面下泄流量10-3月1.60 m3/s 、4 -9月7.46 m3/s,红卫断面下泄流量4-9月5.56 m3/s,黑子阿瓦提断面下泄流量4-9月4.26 m3/s,汗克尔断面下泄流量4-9月3.48 m3/s。满足流域规划环评生态基流要求。 (三)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废水、混凝土系统废水、含油废水和基坑废水等。工程涉及河段水质目标为Ⅱ类,禁止排放。采用混凝沉淀法对砂石料系统废水和混凝土系统废水进行处理,机械修配厂含油废水经除油沉淀,基坑废水通过投加投加混凝剂、助凝剂处理,生活污水使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等。运行期管理站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 (四)施工期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地对其造成的一次性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陆生生态保护从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四个方面进行。临时用地的选址应避开占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采取先进的生态设计方法减少损失,生态影响的恢复措施可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相结合。 (五)运行期工程对提孜那甫河水生生态及鱼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阻隔影响、下游水文情势变化、莫莫克水库下泄低温水影响。通过鱼类栖息地保护、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集运鱼过鱼系统、泄放生态流量等措施进行保护。 (六)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砂石系统和混凝土系统粉尘,以及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有TSP及NOX等。施工噪声源主要包括混凝土系统、砂石料系统等施工机械的固定连续声源噪声、交通噪声等。保护措施包括:优化开挖爆破方法,对产尘开挖料适当加湿,混凝土拌和楼粉尘采用袋式除尘装置,砂石系统破碎筛分设备保证采用全密封环保设计,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定期降尘洒水。利用施工区的地形、地势等自然隔声屏障进行合理布置,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高声源设备尽量封闭作业,缩短设备使用时间,对施工工人进行防护。 (七)施工期、运营期管理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废机油和含油废物、运行期废油储存于危险废物储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八)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事故排放对河流水质污染风险、火灾风险,运行期风险主要为生态用水被挤占的环境风险等。 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与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量相应的备用事故池,定期和定点对施工区下游水体进行监测,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对废(污)处理系统进行检修;加强储油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和临时消防队,制定相关的救援方案;在储油设施周围地势相对较低处修建事故污水收集池,对事故产生的油污进行收集处理;坝下设置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加强对下游各个断面下泄的流量的监控,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进行调控。 |
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分别于2016年4月18日、2018年11月29日和2019年3月3日在叶城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三次网上公示,一次张贴公告、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5日在所在地的喀什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为使参与本项目的公众有充分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本次评价还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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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朔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项目位于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化工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3°4'45.80",北纬41°44'37.99"。 |
新疆朔漠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综合利用项目,以液化天然气为原料生产丙烷、丙烯、异丁烷、正丁烷和异辛烷及副产品干气。建设规模为2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分离单元、10万吨/年异辛烷单元(配套1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生产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其中工艺生产装置包括液化石油气分离装置、异辛烷生产装置及配套;配套及辅助工程包括储运设施、封闭式火炬系统、管理区及其他等。总投资3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1万元,占总投资的7.28%。建设期1年。项目定员142人,年工作日333天,年工作8000h。 |
(一)施工期主要通过场地围挡,定期洒水、物料遮盖、限制车速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项目有组织废气有(1)冷剂碱洗罐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异丁烷;流出物缓冲罐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脱异丁烷塔回流罐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丙烷;脱正丁烷塔回流罐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异丁烷;以上四种废气均进入燃料气总管,作为燃气锅炉的燃料,不排放。(2)焚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酸性尾气经尾吸塔碱液吸收后再经尾吸电雾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3)燃气锅炉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硫化氢、氨,臭气经抽气集气后进行生物除臭和活性炭吸附,除臭效率80%,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区。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储存、输送等过程采用密闭集输;呼吸阀设置挡板;采用内、外浮顶罐、固定顶罐加氮保护储存;罐区及装车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项目丁烷脱水器产生的含油污水、进料脱水器产生的含油污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剂碱洗罐产生的碱性含油污水、碱洗罐产生的碱性含油污水、水洗罐产生的含油污水进入中和池处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净化工段和尾气处理产生的含盐废水共计2372t/a,合并后进入蒸发池进行蒸发结晶。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清净下水54736t/a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除油+气浮除油+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571-201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通过下水系统进入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生化污泥、结晶盐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含油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于固定容器并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临时贮存后,定期送交具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化污泥和结晶盐需经鉴定后,如果为一般固废,定期运往库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出鉴定结果前,暂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往库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厂内监控井,确保防渗设施安全,避免污染地下水。强化关键设备的日常检修,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