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19年6月13日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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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编:55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贵州省盘致火腿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沙淤养殖场建设项目 | 贵州省盘致火腿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盘州市胜境街道沙淤村 | 报告书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盘州市胜境街道沙淤村,占地面积99280m2。项目采用集约化养猪工艺,建设4条养殖生产线,规模为年出栏商品仔猪15万头,育肥猪6万头,年存栏猪50954头(其中仔猪10000头、种母猪8000头、后备母猪800头、种公猪134头、后备公猪20头、育肥猪32000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等养殖配套舍房、配套公共辅助设施及污水处理站、发酵堆肥车间等环保设施。总投资2.34亿元。项目除在厂区进行年存栏32000头(年出栏60000头)生猪的育肥外,剩余出栏商品仔猪交由当地农户进行散养,育肥后再回购统一进行销售。本次环评不包括散养部分,散养部分环评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办理。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切实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明确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及堆存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并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施工场地设置高于堆料高度的硬质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施工便道加强清扫养护;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做好遮盖密闭措施,车辆经清洗后方可出场,严禁带泥上路。对于暂时不能开工建设的区域,须进行覆盖或保持绿化,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场地先行修建边沟及足够容积的沉淀池,混凝土养护用水、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覆盖,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建筑垃圾统一运往专门的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放地点。运营期:水环境: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厂区范围除绿化区域外全部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尤其是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发酵堆肥车间、猪舍、沟渠管线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加强防雨防渗和地面硬化工作。养殖区四周合理布设截、排水沟、污废水收集管道及污废水处理设施、排水管渠均采取明渠明管,并做好防渗和日常管理维护。运营期间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堆肥渗滤液等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处理)经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规模:1200m3/d)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限值要求后进入人工湿地暂存,回用于农灌、绿化以及猪舍冲洗。其中农灌废水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严禁设置排污口,人工湿地须具备防渗能力,严禁污废水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大气环境:合理优化场区布局,加强场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科学配置喂养饲料;猪舍、发酵堆肥车间、污水处理站等恶臭源均需采取封闭措施,定期安排人工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并在通风口增设活性炭除臭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中NH3和H2S满足《贵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相应标准,其他臭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相应的浓度标准。项目设置1台2t/h沼气热水锅炉,沼气采用干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用于场区热水锅炉燃料,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后通过不低于8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使用天然气,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项目以养殖区为边界设置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设施,今后也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设施。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加强饲喂管理和厂区绿化,确保养殖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及饲料残渣等固废要做到日产日清,全部收集后送至发酵堆肥车间,发酵成熟后采用封闭式槽车运输等方式,转运至当地的软籽石榴种植合作社进行再利用。项目采用无害化生物降解机对病死猪、胎盘等进行处理,处理后运至发酵堆肥车间堆肥,须确保处理效果满足无害化要求,严禁将病死猪、胎盘等随意丢弃、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废活性炭、废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污废水事故排放、沼气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废水收集、贮存设施严格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在厂内低洼处设置不小于1300m3的应急事故池并保持日常清空状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保证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按要求采取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