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江津滨江路加油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47549639
传真电话:023-475895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
邮政编码:402264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江津滨江路加油站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东段376号
|
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
|
重庆成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加油站总储油量为60m3,布置4个成品油储罐,90#汽油罐1个15m3、93#汽油罐1个15m3、97#汽油罐1个15m3、0#柴油罐1个30m3,汽柴油罐折合储量为60m3,共设6把双枪加油机,地埋式储油罐4个。变动后:布置了4个成品油储罐,其中92#汽油罐1个15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汽柴油罐折合储量为90m3。项目实际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油罐清洗废液属于其他危险废物,由清洗单位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加油站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暂存隔油池油泥、含油废砂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重庆巨光实业有限公司处置;生化池污泥定期清淘后交由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因此,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