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废气: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必须高标准封闭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及作业区、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洗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遇有四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对因故暂停施工的建设工程,应对施工区域裸土进行覆盖,临边洞口需有安全防护。所有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机构、职责、目标、重点和防尘措施,必须与具备渣土运输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签定《渣土运输合同》。各项扬尘治理设施、设备不到位,不满足开工条件的,不得发放开工许可证。市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防止各类渣土乱堆乱弃;安装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装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噪声:项目应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米高的文化墙。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场地、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连续施工。高噪声设备在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翌日6:00禁止施工,装修工程禁止在夜间以及中午12:00~14:00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北面居民,布置在项目中部,固定设备能入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确需在距离敏感目标点较近位置施工时,可在临敏感目标一侧设置单面声障。加强与周围群众沟通,夜间需要连续施工的除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外,还应提前以适当方式告知受影响群众,征得群众谅解。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为建筑材料损耗产生的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主要包括砂石、水泥、砖块、碎木料、钢筋、铁丝等。建设单位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外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如钢筋、铁丝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可以作为场地回填土回填处理,不能回填的收集后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按照《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2]14号)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建筑垃圾影响: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必须设置密闭式金属大门和值班室,配备专人值班,并设置建筑垃圾清运公示牌。固定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池、减震带;对小型工地不适合设置冲洗池、减震带的,要设置移动式洗车设备或临时洗车池,确保车辆净车上路。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水泥和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建筑物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设置沉砂井、排水沟,保持排水畅通,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和河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中选择具体的承运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时必须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时间严格控制在晚22:00至晨7:00之间。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在禁行时间运输的,须得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许可,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对外界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项目选址区域及其附近区域为天然植被,野生珍稀动植物很少见,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生态环境、改变景观格局、改变局部微地貌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裸露的地面进行绿化,以便恢复土地功能。根据总体布置沿着挡墙内侧修建临时施工排水沟,用于排出项目区内的地表径流,并在排水沟交汇处设置沉淀池,用于沉淀被雨水冲刷后流失的沙土;施工期应及时绿化,补偿受损植被;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雨季路面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总体来说,项目施工期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污染将随工程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吸毒人员、工作人员及武警产生生活污水和少量医务室废水。医务室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要求后,经消毒处理排入西北面沟渠。 废气:食堂油烟经引风机引入专用的油烟管道后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烟道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不设置地下停车场,项目地势开阔,空气流动性较好,机动车燃油废气自由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发电机房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发电机为市政停电时临时使用,考虑到汉寿县停电次数极少,备用发电机的使用对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建设项目建成以后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源、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配套设施噪声。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值大小为70-80dB(A)。项目区域内加强绿化建设,机动车辆在项目管辖范围内禁止鸣笛。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包含水泵噪声、发电机噪声、油烟净化器噪声、变压器噪声和空调外机噪声。根据建设单位资料,项目风机、水泵均安置在密闭的房间内,产生的噪声经过墙壁的阻隔和绿化带的削减,可控制在50-60dB(A)。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年使用时间较少,通过将备用发电机安置在配电房内设置独立区域,并对发电机采取防震、减振措施,可将发电机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油烟净化器位于厨房,变压器位于配电房,产生噪声较小,空调外机位于宿舍楼楼顶。经过各自房间隔离效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宿舍楼四周设有5m高的内围墙,厂界四周设有2.5m高的围墙,故生活噪声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与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面约1m的一户人家,厂界昼间噪声已达标,夜间不运行,厂界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噪声设备维护和保养,维持设备正常运行,降低突发噪声发生概率,同时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进一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吸毒人员、办公人员及武警生活产生的食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强戒所、医疗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项目生活垃圾计为120.45t/a,医疗废物计为0.72t/a。项目将产生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暂存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项目内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独立收集于专用容器中,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设置标识,而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收集并统一处置。所以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做到100%处置率。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