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产业园项目 | 烟台市福山区古现20路以南,台北南路以北,炮山西路以西,延峰安道拓以东区域 | 烟台坤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89924平方米,总投资44369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生产地毯5000万平方米、地垫1000万套。 |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冲洗用水或场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混棉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纺织除尘离心通风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速率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涂胶烘干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速率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淋膜、撒粉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挤出复合生产线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复合喷淋洗涤系统+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速率要求;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1.5米烟囱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大型规模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的粉尘、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涂胶机清洗废水过滤渣、废胶桶、废机油、复合喷淋洗涤系统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疏浚船舶配件及工程机械加工项目 | 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路158号 | 烟台天航钢结构有限公司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3543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可生产钢管2000吨、浮筒1000吨、破碎锤外壳2000吨、食品机械设备1000吨、船舶配件1000吨。 |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切割粉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未经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下脚料、焊渣、废钢丸、除尘粉尘等集中收集外售;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3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卧牛山水厂水质提升项目 | 烟台市福山区奇泉路以东、杏园西路以西、云龙山路以北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占地面积2332平方米,总投资19092.63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产水规模4.77万立方米每天的双模处理系统。 |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冲洗用水或场地抑尘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调节综合后排入市政管网。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超滤膜元件、废反渗透滤芯、阻垢剂废包装材料、柠檬酸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外售;还原剂废包装袋、杀菌剂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