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工程塑料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特浦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规模:年产塑料粒500吨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北区1号1#厂房一层
建筑面积:项目租赁厂房面积579m2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区、试验区等。
项目投资:100万元人民币
生产定员:员工总人数9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生产制度:年工作日25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
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其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产生量约为90t/a。生活污水依托福建联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的B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喷淋塔+UV光解”设备进行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表9的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各种固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得到了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福州特浦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工程塑料粒生产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其所在地环境质量较良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数量不大,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项目“三同时”管理基础上,本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认为该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州特浦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辉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
公示期为2019年06月26日~2019年07月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福州特浦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