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9年6月28日我局拟对杭州光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光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 | 杭州光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7日在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告栏和本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 废气:淬火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 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废拉丝粉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淬火油及淬火油槽渣、废槽液及槽渣分别密封收集贮存在危废专用仓库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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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