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废铁回收、销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废铁回收、销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9年6月03日至04日,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福建日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福建日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石狮市洪山镇郭厝村石狮市三协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内,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废铁回收、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26日取得了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的批文,编号:(2017)x-054。项目总体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设计产能为年回收、销售废铁10000吨。
二、环保执行情况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气割、机械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很少,比重大,易沉降,一般影响局限于车间内,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项目运营期机械噪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采取对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合理车间布局。主要的降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4)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石狮市闽川废品回收站验收组
联系人:傅总 电话:15559530777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