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195681
通讯地址:泰州市环保局1311室
联系部门:泰州市环保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PA6原位聚合改性小试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 |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PA6原位聚合改性小试平台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2号 |
环评机构 | 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4号)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415m2,引进双螺杆挤出机、微射流装置等进口设备6台(套),配套聚合装置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研发锦纶6差异化样品10t的试验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水喷淋等有效措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水下切粒机废水、萃取塔废水、水喷淋装置废水等经单体回收装置处理后回用;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检修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热载体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后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锦纶切片废样品厂内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抗肿瘤及其他新药项目制剂小试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抗肿瘤及其他新药项目制剂小试研发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园区新药创制基地二期D幢1005、1012、1015、1017、1018室 |
环评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40万元,在泰州医药园区新药创制基地二期D幢1005、1012、1015、1017、1018室,共215平米,建设抗肿瘤及其他新药项目制剂小试研发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3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进行公司的抗肿瘤及其他新药项目试剂实验室小试处方工艺开发及分析检测等研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负压集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通过排气筒(30米高)排放;粉碎、称重、混合制粒、总混、压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净气型无管通风橱高效过滤吸附后排放。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新药创制基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COD浓度小于40mg/L,可作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经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不合格品、检测废弃物、废包装袋、废吸附材料、纯水制备机组废弃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