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8日,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项目一期工程(存栏量6000头,其中5#标准化猪舍2200头)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项目位于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占地面积16991m2。总投资1050万元,项目技改内容为标准化猪舍的建设及旧猪舍拆除、改造,存栏规模为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及生活办公设施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6月25日通过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原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审批编号:晋环保函【2018】280号。
项目一期工程于2018年7月开始施工,2019年4月竣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畜牧业(牲畜养殖031)排污许可证实施时限为2019年,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项目需尽快落实验收工作,因此,本项目应在通过验收后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50万元,环保投资26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5%。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主要验收范围为现状猪舍及5#标准猪舍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年存栏生猪6000头,其中5#标准猪舍2200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及补充说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存在部分变动如下:
(1)旧猪舍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拆除;
因2018年政府门改制,需重新进行建筑拆除申请工作;再加上2018年底爆发的非洲猪瘟疫情,为防止本项目受疫情影响,期间禁止人员进入,无法开展旧猪舍拆除工作,已向相关部门作出说明及延期申请。
(2)标准猪舍编号变更
为配合建设进度,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原环评中4#猪舍编号变更为5#,建设内容不变,后续工程4#标准猪舍建设内容为原环评中5#标准猪舍建设内容。
综上所述,项目的变化不会着增加污染物的排放。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与环评、批复及补充说明存在一些变化,但不会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养猪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纳入晋江全荣远东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1)猪舍臭气:猪舍和临时储粪池产生的臭气经1套“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发酵塔废气:发酵塔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1套“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和猪产生噪声,主要噪声设备有干清粪设备、自动投喂设备等。本项目通过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止设备因异常运行引起噪声超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猪粪、有机肥等通过发酵塔发酵处理后外售给晋江市伟宸果蔬种植有限公司和晋江六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作为基肥使用。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通过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高温堆肥发酵设备处理,部分较难处理的物质进入发酵塔进行二次发酵,处理后作为基肥外售给晋江市伟宸果蔬种植有限公司和晋江六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作为基肥使用。废脱硫剂收集后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收集后由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第一卫生所定期回收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车间地面水泥硬化、污水管道、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限制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猪舍臭气经“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氨0.108kg/h、硫化氢1.56×10-3kg/h、臭气浓度732(无量纲)。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42.8%、43.6%、43.8%。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发酵塔臭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氨2.28×10-3kg/h、硫化氢3.84×10-5kg/h、臭气浓度1303(无量纲)。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26.2%、57.6%、57.8%。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UV光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氨0.042kg/h、硫化氢7.85×10-5kg/h、臭气浓度1303(无量纲)。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41.3%、52.2%、57.8%。
猪舍、发酵塔、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的影响。
2、厂界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降噪效果为35dB(A)。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猪粪、有机肥等通过发酵塔发酵处理后外售给晋江市伟宸果蔬种植有限公司和晋江六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作为基肥使用。病死猪和母猪分娩物通过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高温堆肥发酵设备处理,部分较难处理的物质进入发酵塔进行二次发酵,处理后作为基肥外售给晋江市伟宸果蔬种植有限公司和晋江六源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作为基肥使用。废脱硫剂收集后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收集后由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第一卫生所定期回收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限制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猪舍臭气、发酵塔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都经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7t/a,氨氮排放量≤0.14t/a。符合晋环保函[2018]280号的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质量调查结果,项目最近的地表水达群水库水质除总磷外,其他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对达群水库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
根据对项目厂区、联兴公司厂区及坑边村水井的质量调查,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3)大气环境
根据对厂界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周围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项目臭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10000头(能繁母猪900头)项目一期工程(存栏量6000头,其中5#标准化猪舍2200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且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处置。
晋江紫滨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紫滨农牧一期工程验收调查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