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一次性餐盒2500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6月27日,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餐盒2500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公司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租赁建筑面积为9362m2,项目年产一次性餐盒2500t,项目现有员工30人(均不住宿),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年产一次性餐盒2000t。
根据查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保部第45号令),项目类别排污许可证申请年限为2020年,因此暂未申领。
(二)项目于2019年4月4日通过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审批(2019年0044),项目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泉环罚[2019]28号)。公司从立项至调试,生产过程中未收到环境投诉问题。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一次性餐盒2000t。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的污水只有员工的日常生活工作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可知,项目在注塑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项目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将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工业噪声经围墙隔声后,其厂界环境噪声测点的等效声级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袋、废次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次验收不对废水进行监测。
2、废气
经现场监测,外排的非甲烷总烃浓度≤38.9mg/m3,注塑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相关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未经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作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中少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经现场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84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共设4个监测点位,监测时段为昼间。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3dB,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的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袋、废次品,其中原料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8t/a,废次品产生量约为1.2t/a,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17t/a,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项目职工人数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1t/a,由垃圾桶收集后,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总体结论
根据《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餐盒2500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合现场情况,验收工作组认为: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能够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八条所列不得提出合格验收意见的情形,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餐盒2500t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在后续日常生产中,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晋江市和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和昌验收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