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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入1#排气筒排放(15m);喷漆固化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备收集处理后通入1#排气筒排放(15m);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入1#排气筒排放(15m);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备收集处理后通入1#排气筒排放(15m)。
建设项目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为0.074t/a,排放浓度为4.88mg/m3,排放速率为0.0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945t/a,排放浓度为8.07mg/m3,排放速率为0.04kg/h,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6—2015)中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15米高排气筒,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一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0.29t/a、非甲烷总烃0.105;生产车间二产生的颗粒物0.004t/a。根据预测,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一边界外100m及生产车间二边界外50m范围。根据现场踏勘,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环评要求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44t/a,食堂废水43.2t/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通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徐州源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南水北调东线徐州段区域尾水向东导流工程。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下料切割机、锯床等设备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dB(A),夜间不生产,经安装减振垫降噪、厂房隔声、绿化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废边角料(10t/a)、废钢丸(3t/a)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桶(0.1t/a)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厨余垃圾(2.61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液压油(9.1t/a)委托有资质处理的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同时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规定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以上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 项目是 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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